适用范围:
1.照明灯具、光源(不包括发光二极管芯片和发光二极管封装)
二是独立控制器。
修改变化的内容:
1.方便委员会监督和市场监督检查。
2.减少符合测试参数的样品数量(从原来的20个样品减少到10个)
3.减少测试时间(老化测试从6000小时减少到3600小时)
4.统一公式计算照明产品的能效。
下列特殊用途产品不适用于测试和认证:
一、潜在的爆炸环境。
二是应急使用。
3.放射性和核医疗设施。
4.军事或民防设施、设备、地面车辆、海上设备或飞机。
5.交通工具产品(自行车、汽车、船舶、飞机、交通信号等)
6.欧洲有关指令所载医疗器械。
7.仅供电于电池的产品或太阳能产品。
I.变更的具体内容:
1.能效要求:
A.对于灯具产品,新的法给出了最大允许功率Ponmax的概念。
B.自2021年9月1日起,独立控制器在满载运行下需要满足效率要求、空载和待机功耗。
II.能源效率等级分类:
从要求表来看,对灯具产品的效率要求大大提高!旧标的要求达到85LM/W-110LM/W的光效,基本可以进入A、A+或A++等级,但现在只能进入F等级!
标签的变化:
1.供应商名称和产品型号位置不同。
2.以前的等级分类不同;A++,A+,A,B,C,D,E,现在是:A,B,C,D,E,F,G。
三、QR码增加。
标签内容:
一、供应商名称或商标。
二是产品型号。
三、能源效率等级A-G。
四、电力损耗=启动模式功率。
五、能源效率二维码。
6.符合产品能效等级的。
7.规定号2019/2015。
2.功能要求:
与旧法规相比,新法规在功率因数、闪光灯、流明维持率等方面略有变化,其他要求变化不大。
这里需要详细说明的一点是:
1194法规规定的老化时间:6000小时(6000小时点灯);
2.新法规要求的老化时间:3600小时(通过开关测试,实际点灯时间为3000小时)。
三、资料要求:
新法规对信息的要求更加具体。例如,彩盒包装上的信息要求规定了有效光通量字体的大小。此外,除了以前要求的信息外,还需要关机和待机功耗、产品使用的环境温度、产品中的汞含量等。
1194法规对独立控制器的信息要求不高,新法规对控制器的信息要求也更加详细。包括满负荷的电力、效率、空负荷的电力、调光的要求、能够找到的产品详细信息的二维码。
此外,对于豁免产品,还应提供技术文件,如我们根据检测结果或客户提供的信息出具的豁免报告,对产品进行豁免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