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18
0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产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2]31号)于2022年9月23日。
详情请参考链接地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9/23/content_5711385.html
02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不再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34号)于2022年10月11日发布。
详情请参考链接地址:https://gkml.samr.gov.cn/nsjg/rzjgs/202210/t20221011_350670.html
03
2022年10月12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通知《关于处理一些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涉及认证证书及相关业务调整的通知》,明确删除CCC目录中涉及的产品的认证处理方法。
详情请参考链接地址:https://www.cqc.com.cn/www/chinese/c/2022-10-12/559389.shtml
AGC提示
国家政策是对安全隐患低、技术成熟的9种电子电器产品不再进行CCC认证管理(见下图)。
公司在政策变更前取得的CCC证书,可以自愿通过CQC认证机构填写《认证转换申请书》,提交CQC中心确认后,直接取得CQC自愿证书;后续公司需要发证取消CCC目录的产品,也可以申请认证类别:001121产品名称:电子设备及其附件的CQC自愿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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