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部(DoE)对2016年对于外接式电源供应器(EPS)节能要求Level VI的除外条款说明
美国能源部(DoE, Department of Energy)依据能源政策管理法(EnergyPolicy and Conservation Act of 1975(EPCA),要求在美国的外接式电源供应器(EPS Externalpower supply)自2016年2月10日开始能效要求至少要通过LevelVI (注1),除非符合以下几个除外条款(注2):
1.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Class A EPS(Level V) 可以不用符合:
a) 于2008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制造。
b) 做为某一终端产品的零附件并且于2008年7月1日前制造。
2. 符合以下要求的EPS在2017年7月1日前可以不符合Level VI空载消耗 (0.1W, 0.21W or 0.5W):
a) 产品为AC-to-AC EPS。
b) 超出20W或以上。
c) 被设计用来与安全、警报、生命维持系统相连接之产品。
3. 符合美国卫生食品安全署的医疗用EPS。
4. AC-DC EPS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不用考虑:
a) 输出电压(nameplate outputvoltage)小于3V,输出电流大于1000mA(nameplateoutput current)且用于对电池充电或驱动马达的direct operation AC-DC EPS。
那DOE认证是强制性的吗?产品出口美国是不是必须要做这个认证?
DOE认证是美国的一个能效认证项目,是强制性的。在2011年7月1日强制要求Level IV等级,2016年2月强制要求Level VI等级。所以在目录清单中的产品必须要做DOE认证,才能顺利在美国市场销售。
涉及到DOE注册具体流程,可随时咨询国威检测工作人员,将会安排工程师一对一辅导。
1.提供样品测试
2.实验室测试
3.测试合格出具报告
4.实验室安排注册(需提供美国进口商或美国制造商信息)
DOE认证所需资料:
1.样品
2.产品技术文件
3.产品铭牌
4.认证申请表